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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服務業再怎麼卑躬屈膝,還是會遇到不講理的奧客,大部分接案的人,千防難防還是防不到存心擺爛的小人。

我自己就遇過很多,這時該怎麼辦呢?


Step1 未收到款項即立刻禮貌詢問

有些人是真的天生脫線或衰尾,所以真的忘了,或是真的有什麼意外,讓他無法及時付款。

不管如何,都建議在應收到卻未收到的當下,就立刻致電或去信禮貌詢問,至少要讓對方知道:「我很重視這筆錢,有什麼狀況的話也應該事前通知,而不是一聲不吭地擺爛。」

遇到對方打死不接電話時,則請同時寄e-mail與簡訊,留下所謂的「催款證據」。


Step2 嚴肅地提出要求

當我們正常供貨(稿件)後,客戶按時付款本來就是天經地義,所以如果對方打死不肯出面的話,不必擔心自己催太多次對方會煩。

畢竟,這種會拖款又不肯說明的客戶少一個算一個,根本不需要想下一次的合作,當前最重要的就是「把錢要回來」,然後跟對方「一刀兩斷」。

我對拖欠款項的容忍度很低,所以從應收到款項的時間起算,對方只要消失一天半我都已經真的生氣了,不用特別遵照這個守則,我的語氣都會非常嚴肅。

對方不接電話時,一樣同時寄發e-mail與簡訊,明確告知對方:「XX期限內不付款或提出說明時,將採取法律行動。」


Step3 採取法律行動

報警處理

刑法第339條詐欺罪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」同條第2項:「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」未遂犯亦有處罰。

每個人的情況不同,我遇過以假名發案的人,後來從各方面的資訊,挖出對方的真實資料後,委託對方的朋友代傳話後,事情便順利解決,因此並未走到報警這一條。

但是,沒辦法順利解決時,則建議去附近派出所,找人民保母諮詢一下,看自己的條件能否適用報警囉!


向律師諮詢

很多人都以為律師很貴而退卻,但是實際上台灣有許多免費法律諮詢服務,不妨善用。

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://www.laf.org.tw/tw/index.php 法扶在台灣各地都有據點,可尋找離自己最近的據點,在諮詢時間內預約、排隊。
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 http://wsdo.gov.taipei/ct.asp?xItem=28368&CtNode=4... 連結是文山區,由於各大區公所都有提供這個服務,請依自己的居住地區,搜尋適當的區公所囉。
戶政事務所法律諮詢 http://zzhr.gov.taipei/ct.asp?xItem=7467&CtNode=20... 連結是中正區,實際上請依自己的居住地區,搜尋適當的戶政事務所。
地方法院法律諮詢服務 https://www.moj.gov.tw/ct.asp?xItem=29348&ctNode=2... 法務部提供的名單,請尋找離自己最近的法院囉!優點是諮詢完可立即寄送支付命令。

不過,要特別注意的是,有些處所只有特定時段才有律師,所以去之前應先確認諮詢時間,否則可能會白跑一趟


最後,給已經做盡任何事情都拿不回錢的人:

我自己也曾在很窮的時候,被欠過一筆對當時的自己來說非常大的一筆錢(現在想是也會心痛的大啦XD),當時想盡各種辦法,卻因為對方從很早就已經著手脫產、規避法律責任的動作,身為外包人員的我發現這件事情時,對方該做的動作都已經做完了。

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後,最後拿回款項的路卻仍顯得遙不可及。

這時真的只有絕望可以形容。

不過,不管多麼絕望都請記得,自己才是最大的資產,就當作是一堂很貴很貴的課,趁這時好好研究法律實務、學習討債經驗,轉身絕對又有一條路可以走的,至少我在那之後每次討債都非常順利,遇到一些與法律相關的譯文,也變得更加得心應手(笑)

所以,千萬不要想不開,一起相信惡人自有惡人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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